
债务抵销是指双方互负债务时,各自用债权冲抵债务,无需实际支付即可消灭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制度。但并非所有互负债务都能抵销,需满足法定条件才能合法行使抵销权。
债务抵销的核心适用条件。一是双方互负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,且债务种类、品质相同(如均为金钱债务、同种类货物债务);二是债务均已到期,若一方债务未到期,未到期方有权拒绝抵销;三是债务不属于不得抵销的情形(如抚养费、赡养费、抚恤金等具有人身属性的债务)。例如甲欠乙 5 万元货款,乙欠甲 3 万元借款,两笔债务均已到期且均为金钱债务,双方可协商抵销 3 万元,剩余 2 万元由甲向乙支付。
抵销的行使方式与法律后果。当事人主张抵销的,需向对方发出书面抵销通知,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,无需对方同意。若对方对抵销有异议,可在收到通知后 30 日内提起诉讼。抵销生效后,双方互负的债务在抵销金额范围内消灭,利息、违约金等从债务也一并消灭。建议行使抵销权前核实债务的合法性、到期状态,发出抵销通知时留存送达证据(如快递回执、聊天记录),避免因条件不符或程序不当导致抵销无效。